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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全的取财之道

来源:      本站作者:shen      发布时间:2013-08-27

摘要: 小时在居委会里看学习材料,里面说李自成从西安进军北京时,打出“均田免粮”的口号,还说这口号如何如何体现了农民革命的高峰,当时便觉有些费解:李自成两路大军数十万,加上进军西北和留守关中、河南的人马则更多,既均了田,又免了粮,他这个“大顺永昌皇帝”和那么多众文武、众三军,难道喝西北风不成?

    小时在居委会里看学习材料,里面说李自成从西安进军北京时,打出均田免粮的口号,还说这口号如何如何体现了农民革命的高峰,当时便觉有些费解:李自成两路大军数十万,加上进军西北和留守关中、河南的人马则更多,既均了田,又免了粮,他这个大顺永昌皇帝和那么多众文武、众三军,难道喝西北风不成?

    等年纪稍长,学会了上图书馆查书,发现打进北京城的李自成果然遇到财政危机,不但田没均,粮没免,而且因为开销太大收入不敷,只得捉了明朝官绅富户挨个逼饷,最终坏了自己大事。很显然,君子爱财,君比君子还爱财,均田还罢了,免粮云云,说说而已。

    和李自成这个脑袋一热脱口而出、结果害人害己的均田免粮相比,洪秀全似乎就实际得多了:尽管过去的正统史书,曾把太平天国运动称之为中国农民革命的最高峰,但这个最高峰却既没有均田,也没有免粮,如今,江浙皖三省的许多博物馆里,还保存着相当多太平天国时期交粮纳税的各种票据、凭证。

    不过洪秀全原本的确是既想均田、又想免粮的:1853年底刊刻出版的《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将全国土地按禹贡旧制,自上上至下下分为九等,然后按人口不论男妇进行分配,分配时还需照顾到土地等级,力求做到肥瘦平均。均田之后呢?按照更早的待百姓条例所言,是千真万确不要钱粮

    分钱税也不用交,不过凡当收成时,各家各户的粮食除每人所食接新谷外,都要归国库,不仅粮食,凡麦豆苎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钱亦然,每家除了够吃到下次收成的口粮,和五母鸡二母彘外,统统都要上缴国库。可不是么,家财都被搬运一空,该拿的全拿跑了,自然也无需交什么钱粮了。

    “免粮不过是财产充公的饰词,那么均田呢?是按照某些人所言,把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实现地权平等了么?当然不是。《天朝田亩制度》写得比较含蓄,只笼统说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什么东西都是天父天兄他们的,未经润色的待百姓条例便直截了当一语道破:天下农民米谷商贾资本都是天父所有,当时住在南京城郊的文人汪世铎更记录称,曾见到写有田皆天王之田的太平天国告示。

    天父、天兄,是基督教体系内的上帝耶和华,和耶稣基督的太平天国称谓,这二位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天上角色,说田地和财产属于这二位,本来并没有特别意义。可按洪秀全的解释,这二位在人间是有直系继承人的,其中一个,是洪秀全本人,他是天父次子、耶稣胞弟,受天父天兄委派下凡作天下主的,另一个则是洪秀全的儿子洪天贵福,他不仅是天生真主洪秀全的长子和继承人,更被直接过继给耶稣,是双祧哥朕超级继承人,不但他,今后代代幼主都会享有同等地位,所以归国库也好,归上主也罢,实际上就是归洪秀全父子一家,因为国固是他父子之国,天父天兄又何尝不是他父子的天父天兄

    翻译成现代汉语,《天朝田亩制度》式的均田免粮就是田是我们家的,粮也是我们家的,田可以先借给你们,但收成我们家得都拿走,也就是说,洪秀全曾经以法律形式严肃规定,自己和自己的家人可以随意拿走国土上任何人的任何东西,因为那些东西、包括人,都是属于天父天兄——当然也就是属于自己和自己儿子的,要不怎么常说爷哥朕幼呢?

    问题是太平军定都后所占据的,偏是当时中国经济最富庶、最发达的三江两湖地区,当地人不论贫富,都已将士农工商,各安其业视作理所当然的事,而对于洪秀全这种既要鸡蛋、也要蛋鸡取财之术,显然是极大的不买账,按照《贼情汇纂》的说法,就是此令已无人理,究不能行

    毕竟仗还在打,真主灭妖,十去八九之类的宣传口径说说无妨,有几个人真信就只有天知道了,别处不说,就说首都天京吧,离城几里的孝陵卫就有几万清军阴魂不散,城墙、望楼上的太平军官兵看得见残妖旗号,城内百姓听得见城外炮声,硬要推行究不能行的敛财大法,怕是嫌自己死不够快。

    正因如此,在杨秀清、韦昌辉、石达开等人一再建议下,洪秀全最终在1853年底、1854年初同意照旧交粮纳税,即仍按照清朝征收赋税的老一套,为自己和自己的天国敛财。

    从目前能看到的各方记载可知,太平天国的赋税架构和清朝类似,即由田赋和地丁银(人头税,但实际上已摊丁入亩,不按实际人口计算)组成,其中田赋前期不像清朝那样一年分上忙、下忙两次征收,而是只在冬季征收一次,征收方式则各地不一,有的收粮食,有的要折成银两或银元,也有的两样均可,而地丁银则只收银两或银元。

    任何一个正常运转的国家,都需要足够的财力支持,通过征收赋税确保国家、军队和君主开支、用度,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例行公事,原本无可厚非。问题在于,洪秀全的赋税,似乎轻得有些过分了。

    前期安徽安庆、桐城等地记载显示,太平天国所征田赋轻于清方,而地丁银则和清方大抵相等;1856年江西分宜双林镇等地田赋仅依旧额取十之五六;后期江浙一带太平天国征收田赋、地丁银的资料、数据保存很多,除个别地区外,大多比清方要轻。

    不仅如此,碰上灾荒饥馑,太平天国减税的手笔也比清方更大。

    保留至今的洪秀全庚申十年(1860年)天历九月廿四日《谕苏省及所属郡县四民诏》,对刚刚被太平军占领、因受战祸拖累而遭损失的苏南农民表示体恤,下令将应征钱漕正款仔细计算后酌减若干;苏南金匮(今属无市)18611862年地丁银都减免10%;浙江海盐1861年地丁银减免30%,田赋减免40%;浙江海宁1862-1862年受灾地区田赋减免30-70%不等,个别地区甚至还有尽免的。

    遇灾减免赋税,是历代惯例,但清方所减,通常只限于浮收、公费部分,太平天国连正漕、地丁银一起减,显然看上去要大方许多。不少历史学家也据此认定农民政权有朴素的阶级感情太平天国实行爱护人民的仁政

    然而这种说法似乎根本经不起推敲:后期太平军人数非常多,以1863年为例,李秀成部号称百万,李世贤、杨辅清部各有一二十万,直属天京的人马也应有十万以上,即便按太平军二千五做一万的惯例,只按虚数的25%计算,也有几十万之众,加上恶性膨胀的各级官员、为数众多的家属,吃公家饭的人应在百万以上。

    而太平天国所占地方虽然富庶,幅员却很狭小,后期全盛时,控制的不过安徽、江苏、浙江三省十几二十个郡,且控制区内还有清军军营、据点和地方割据势力,能征税的地方还要再打折扣。以如此狭小的地盘,豢养如此庞大的军队、政府机关和家属,却还要一而再、再而三大幅度减税,这样的一个政府,居然可以支撑多年、且最后还不是因破产而垮台,岂不是天下奇闻?

    奥妙就在于不论前期、后期,洪秀全和他的太平天国,并未把正规赋税渠道当作最主要取财源泉。

   《贼情汇纂》记载,前期太平天国解决财政的方式,包括贡献(路过某地时让当地富户主动或被迫送礼)、打太平先锋(让当地无赖破落户或贫儿带路,直接冲入富户家中打劫,如富户态度较好则改为征收特捐,并授予乡官称号,否则就洗劫一空)、科派(包括但不仅包括赋税),其中科派仅列第三;后期则采用所谓分地制,各王诸将分别占据一块大小不等的地盘,除上缴国库的正常赋税外,还责成地方官、乡官征收各种杂捐。史学前辈郦纯先生统计,江浙一带后期杂捐总数高达29种,总额相加有时甚至数倍于正规钱粮。

    “分地制的奥妙,在于让割据一方的将领自己养兵、养人,并自行解决吃饭问题。如前所述,田赋、地丁银等正规赋税,是要缴纳国库的,而杂捐却是诸侯们自收自用的,各地普遍重视杂捐,而对田赋、地丁银抱可有可无态度,也就不足为奇了。

    因为军阀们各用各的钱,很多稀罕事就层出不穷。比如杂捐中有一项是门牌税,本来应是每家贴一张、收一次,但苏州城由后军主将陈坤书把守时贴了一张、收了了一次,几个月后陈坤书移防常州,换了宿卫天军主将谭绍光,便毫不客气再贴一张、重收一回;1860年原属天地会的花旗陈荣部从安徽进抵苏州,守城的陈坤书因为陈荣部是没得过城池的游兵,军需无法自理,竟闭门不纳,逼迫陈荣部去敌占区抢割五个月粮草上交,才允许进城;原属英王陈玉成部的大将堵王黄文金1863年移防湖州,城里的军需库却属于前任守将谭绍光,后者移防苏州时派哥哥谭应芝看守府库不许动用,黄文金明明军需捉襟见肘,却始终不敢动谭绍光的存货

    对于洪秀全而言,分地制在财政上最大的好处,就是把养多少兵、花多少钱的烦心事统统下放”——你只要有本事弄钱弄粮食,爱养多少兵都行,否则就省省吧。这样一来,田赋、地丁银慷慨些自也问题不大,反正也花不了太多。

    这并不是说洪秀全自己就不再需要钱,事实上,洪秀全又封王,又拜将,还要大兴土木,更要养活天京数以万计的冗官、冗员,花钱的地方同样很多。问题在于,洪秀全的主要财源,同样不是赋税体系,而是贡献

    前期镇江、芜湖、安庆等地都有向天京贡献的记载,所贡献的也不仅是钱粮,还有各种物资、珍宝;后期忠王李秀成攻下苏州,曾将银洋、金珠、参茸燕窝、珊瑚玉笔等物源源解京,受到洪秀全以儿子名义颁布诏书的嘉奖;李秀成要出京救援苏州,洪秀全要求赞助十万两军费,李秀成凑了八万多两仍不放行,不得不将家中女眷首饰等物一并抵数才勉强过关。

    很显然,这些贡献对洪秀全的敛财大计而言,要远比赋税体系分量重得多,因此洪秀全不惜父子亲自上阵,或好言褒奖,或严辞催逼,非弄到手而后已。

    除了大额的贡献,还有送礼。太平天国素有层层向上送礼的惯例,坐在权力塔尖的洪秀全本人,自然是收礼最多的。《贼情汇纂》说,太平天国收礼不拘多少,奇珍异宝固然笑纳,几个鸭肫也照收不误。1854年洪秀全四十二岁生日时,东王杨秀清曾遍下诰谕,要求尔等为官为民都要多多采办宝物,先期十日贡献天朝

    1862年洪秀全五十岁生日时,常熟等地也有征收天王捐报效米的记录。除了洪秀全自己的生日,诸如生子、儿子满月之类也是索取贡献的好时机。就如1854年为例,这一年安徽文人储枝芙记载太平天国为王三殿下下凡征收过贡献,而同年王四殿下满月,杨秀清指示各地将领征收贡献的诰谕保存至今。

    按王三殿下是洪秀全第三子洪天光,生于1854年春夏,王四殿下是其第四子洪天明,生于同年天历九月廿四日,按前述两例贡献类推,1854年洪秀全至少征收了5贡献(王三殿下下凡即出世、王三殿下满月、王四殿下下凡、王四殿下满月、洪秀全生日),即便再无其它喜事,这天国重重之瑞也足以让洪秀全的小金库盆满钵满,令为官为民不胜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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